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17日 00:00        点击:[]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表彰4个先进基层党支部、1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5名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在学院改革、发展、创先争优进程中,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进程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一年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先进基层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支部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部门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成绩显著;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由11个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除外)投票推荐产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面向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特别是在创新创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党员,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推荐工作按照支部推荐、组织纪检部门把关、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各党支部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从严坚持标准,精心组织实施,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逐级进行民主推荐,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先进基层党支部4个,各支部只能投票推荐本支部以外的其他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比例为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

2、组织把关。组织宣传处和纪检监察室对对拟推荐对象进行组织把关,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在学院进行公示,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各支部在正式确定推荐对象前要先与学院组织宣传处沟通。

3、党委集体研究。各支部推荐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均要经院党委集体研究,最终决定表彰对象。

三、材料上报时间

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对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请各支部与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前报组织宣传处,经组织宣传处和纪检监察室审核无误后再填写推荐和审批表。

四、表彰和宣传

由学院作出《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并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四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附件:1、学院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支部民主推荐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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